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是否属于经营活动?
我公司最近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收到了一笔现金。我不太确定这笔现金在财务和法律层面,算不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和财务准则来讲,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到底是不是经营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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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是否属于经营活动,我们先来明确经营活动和处置固定资产的概念。经营活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日常开展的与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相关的活动,这些活动是企业持续运营的核心部分。而处置固定资产,指的是企业把自己的固定资产(像房屋、设备等)进行出售、报废等处理。 从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属于投资活动的范畴。投资活动是企业为了获取未来收益,对长期资产进行构建、处置等行为。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是一种投资,当把这些固定资产处置收回现金时,这也是投资活动的一个环节。 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这些活动与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所以,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而不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样的区分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不同活动的现金收支情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清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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