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后单位交的公积金还有吗?
我在单位工作几年了,单位一直有给我交公积金。但最近我被单位开除了,我担心之前单位交的公积金会不会没了。我想知道,被开除后,单位之前交的公积金还属于我吗?还能取出来或者继续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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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当职工被单位开除时,单位交的公积金依然是属于职工个人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这就明确了,不管职工是在职还是离职,包括被单位开除这种情况,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那部分公积金和职工自己缴存的部分,都归职工个人。 当职工被开除后,公积金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封存并不意味着公积金就没了或者不能用了。如果职工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比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况,都可以依照规定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此外,如果职工找到新的工作,新单位也有公积金缴存制度,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将之前账户里的公积金转移到新账户继续缴存和使用。所以,被开除后,单位交的公积金不仅还存在,而且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公积金进行提取或者转移等操作,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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