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了是否要给误工费?
我前几天开车不小心和别人撞车了,现在对方提出要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该不该给。想了解下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需要给误工费,以及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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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车事故中,是否需要给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撞车事故中造成了人员受伤,从而影响到受伤者正常工作和赚钱,那么受伤者有权要求责任方赔付误工费。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没有人员受伤,但是撞的是营运车辆,导致营运车辆无法继续正常运营,那么营运车辆车主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合理的停运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误工费。例如,出租车、公交车以及大型货运车等营运车辆,在因撞车事故而无法正常营运时,责任方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损失。 如果只是普通私家车之间的碰撞,且没有人员受伤,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误工费的。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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