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是否必须要赔偿?
我发现另一半婚内出轨了,心里特别难受,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婚内出轨的那一方是不是必须要给另一方赔偿啊?我希望了解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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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婚内出轨并不一定必然导致赔偿。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损害赔偿”这个法律概念。在婚姻关系里,损害赔偿是指当一方存在特定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面并没有直接提及“婚内出轨”。 不过,如果婚内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么就符合上述法条中的第二种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如果仅仅是偶尔的出轨、婚外情等行为,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的标准,可能就不符合法定的损害赔偿情形。 所以,婚内出轨不一定必须要赔偿,关键要看出轨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请求损害赔偿通常是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如果不离婚仅要求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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