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我发现另一半出轨了,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气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一定能从对方那里得到赔偿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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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出轨并不意味着无过错方一定能得到赔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在婚姻法律中的含义,这里的赔偿通常指的是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出轨”如果只是偶尔的、短暂的婚外情等一般情况,并不直接等同于上述法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有当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时,无过错方才可以依据该法律条文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无过错方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因对方出轨的赔偿,需要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如果只是普通的出轨行为,可能无法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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