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不履行算不算诈骗?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是常见的行为,但有时会出现一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的情况,这是否构成诈骗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合同诈骗和一般合同违约的概念。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一般的合同违约,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但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判断签订合同不履行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签订合同时,一方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打算,并且采用了欺骗手段获取对方的财物,比如虚构事实、隐瞒关键信息等,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例如,张三谎称自己有一批优质钢材要出售,与李四签订合同并收取了货款后,实际上根本没有钢材,也不打算履行交货义务,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然而,如果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比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经营困难等,且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有履行意愿的,那么通常就属于一般的合同违约。比如王五与赵六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之后王五因为工厂遭遇自然灾害无法生产货物,导致不能按时交货,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违约行为。 当遇到签订合同不履行的情况时,如果怀疑是诈骗,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认定。如果是一般的合同违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对于签订合同不履行的情况,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是诈骗还是违约,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