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车是否算危险驾驶罪?
我在开车的时候遇到有人故意别车,把我吓得够呛。我想知道这种别车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危险驾驶罪呢?我不太清楚危险驾驶罪的判定标准,也不知道别车到什么程度会构成这个罪名,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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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车的行为不一定都构成危险驾驶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了这些情形属于危险驾驶罪。 对于别车行为,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别车,没有达到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程度,通常不会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比如,可能因为驾驶员的疏忽或者一时的不当操作,轻轻别了一下其他车辆,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持续的追逐、恶意的别车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不过,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像罚款、扣分等。 然而,如果别车行为符合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条件,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比如,为了斗气或者其他目的,在道路上多次别车,频繁地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或者别车速度很快,在车流中高速穿插、别挡其他车辆,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就可能被认定为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从而构成危险驾驶罪。 所以,判断别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关键要看别车行为是否达到了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程度,以及是否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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