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民声誉是否犯法?
我被人在背后说坏话,声誉受到了影响,心里特别憋屈。我就想知道,这种故意损坏我声誉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犯法呢?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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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民声誉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公民声誉,它也叫名誉,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对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有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坏公民声誉,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就属于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违法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要是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况,比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所以,损坏公民声誉是可能违法甚至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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