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别人的名声会构成什么罪?
我和一个人有点矛盾,他为了报复我,到处说我坏话,故意损害我的名声,导致我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他这种故意伤害别人名声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罪,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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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故意伤害别人的名声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常见的是侮辱罪和诽谤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暴力”不是指对他人身体实施的暴力伤害,而是指用强制方法损害他人尊严,比如强行给他人泼粪、强令他人当众爬过自己胯下等。“其他方法”包括用语言、文字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辱骂、嘲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编造他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到处传播。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犯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需要被害人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并且要认定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或者诽谤信息被大量传播等情况。如果还未达到犯罪程度,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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