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告破产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了?

我所在的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负债累累,可能面临破产。我想知道如果真的宣告破产了,那之前的债务是不是就一笔勾销不用还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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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宣告破产后,并不是就不用偿还债务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当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后,会进入破产清算环节。破产清算是指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卖等处理,以确定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或清算组来负责相关事务。 其次,破产财产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偿还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再次,若破产企业经过清算后,确实没有财产可供分配了,管理人会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请求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定。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还需要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即便如此,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经过合法的破产清算程序,且没有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同时也不存在后续可追加分配的财产的情况下,未得到清偿的债权才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存在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向他们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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