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我是一家供应商,给一家公司供货后对方一直拖欠货款,现在这家公司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我很担心我的钱要不回来了,想问下公司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是不是就意味着钱不用还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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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时,并不代表它就不用还钱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信被执行人”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却拒不履行的公司或个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偿还债务。这其实是一种对它不诚信行为的惩罚措施,而不是说它可以不用还钱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也就是说,公司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偿还所欠的债务。 一旦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使它履行义务。例如,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公司的财产等。而且,公司在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会受到信用惩戒。这些限制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困难,迫使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所以,你作为债权人,不用担心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用还钱了。你可以继续通过合法途径来追讨债务,比如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公司的财产线索等。如果发现公司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你还可以向法院反映,让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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