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装饰合同是否算专属管辖?

我最近签了一份装饰合同,但是现在和对方在合同履行上有了纠纷。我不太清楚这种装饰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想知道装饰合同是不是算专属管辖呀?要是不算的话,那管辖规则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装饰合同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装饰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改变这种管辖。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便于法院审理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同时也考虑到案件与特定地点的紧密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专属管辖的范围,其中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装饰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关键在于判断它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那么装饰合同是否等同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呢?一般来说,如果装饰装修工程是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其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且涉及到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变动、添附等影响不动产物理形态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这种装饰合同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装饰合同只是简单的室内软装、家具采购等不涉及建筑物主体结构和物理形态改变的内容,通常就不被认定为不动产纠纷,也就不属于专属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管辖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装饰合同是否算专属管辖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来判断。在遇到装饰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当准确分析合同情况,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