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给退款该如何处理?


如果商家不给退款,首先要知道,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合理费用。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 第一种途径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也就是心平气和地和商家沟通,讲清楚自己要求退款的原因,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让商家给退款。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成本也低,如果能协商好,对双方都好。 第二种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比如拨打12315,消协可以帮助咱们和商家沟通协调,从中调解,促使商家退款。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提到,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第三种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故意拖延的,工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第四种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前提是之前和商家有仲裁方面的约定,仲裁相对比较高效,一裁终局。 最后一种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就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预收款:就是消费者提前付给商家的钱,用于购买未来的商品或服务。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将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