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绝让孩子和原告做亲子鉴定是否可行?
我起诉了一个人,怀疑孩子是对方的,想做亲子鉴定,但对方拒绝让孩子和我做鉴定。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方这种拒绝行为是否被允许,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对方拒绝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展开


在法律上,被告拒绝让孩子和原告做亲子鉴定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来了解一下亲子鉴定,它是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在涉及亲子关系认定的案件中,亲子鉴定的结果往往对案件的判决起着关键作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像医院的分娩记录、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能够初步证明存在亲子关系可能,而被告没有相反证据却拒绝让孩子做亲子鉴定,法院可能会根据上述规定,支持原告关于亲子关系的主张。不过,如果原告没有提供必要证据,只是单纯怀疑而要求做亲子鉴定,被告拒绝的话,法院一般不会直接认定亲子关系,因为原告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所以,被告拒绝让孩子做亲子鉴定并不一定能完全阻止亲子关系的认定,关键还是要看双方的证据情况和法院的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