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我是这个案子里被告人的家属,现在很担心。案件情况是对方先动手攻击被告人,被告人还手了,结果把对方打伤了。现在有人说被告人行为构成防卫过当,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防卫过当啊?
展开


在判断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简单来说,就是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要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量。一方面是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是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害。对于必要限度的判断,通常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看防卫行为是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比如,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否与侵害的强度、手段、紧迫程度等相适应。 在这个案件中,对方先动手攻击被告人,被告人还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被告人的还手行为是为了制止对方的攻击,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不构成防卫过当。 例如,如果对方只是进行轻微的推搡,而被告人却使用凶器将对方重伤,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但如果对方的攻击行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对被告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被告人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即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不一定构成防卫过当。 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仅仅根据结果来判断。就本案而言,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为了有效制止对方的攻击,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就不构成防卫过当。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