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我爷爷在生病住院期间,口头交代了他名下房产由我继承,当时有两位医生在场。现在其他亲戚不认可这个口头遗嘱,说它无效。我想知道,口头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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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这种遗嘱方式由于缺乏书面记录,容易引发争议,所以法律对其有效条件有严格规定。 首先,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遭遇重大灾难等,导致其无法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紧急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比如,遗嘱人在病情好转后,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重新订立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了。 其次,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继承没有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见证人因为自身利益而影响遗嘱的效力。 再者,遗嘱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遗嘱人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理解遗嘱的性质和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遗嘱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对财产分配的意愿。 最后,口头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欺诈、胁迫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无效。 总之,口头遗嘱只有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书面遗嘱等更为稳定的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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