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做抵押吗?
我手里有套安置房,已经办好了房产证。现在我遇到点资金困难,想把这套安置房拿去做抵押来贷款,但是不太清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到底能不能抵押,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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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做抵押,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抵押的基本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对于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如果该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性质,并且不存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等禁止抵押的情形,那么通常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这里的建筑物就包括了符合条件的安置房。 然而,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性质,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虽然有房产证,但在抵押时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在实现抵押权时,可能需要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因为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使用者的,其转让、抵押等受到一定限制。此外,如果安置房存在产权纠纷、被列入拆迁范围等情况,也是不能进行抵押的。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对于安置房抵押的审核通常会比较严格。他们除了会查看房产证和土地性质外,还会评估房屋的价值、市场流通性等因素。所以,即使安置房有房产证,也不一定能顺利获得金融机构的抵押认可。如果想要用安置房进行抵押,建议先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并与金融机构沟通了解具体的贷款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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