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用作抵押吗?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最近我做生意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想把这套拆迁安置房拿去抵押贷点款救急。但我不知道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做抵押,所以来问问大家,有了解这方面法律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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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否做抵押,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情形,那么通常是可以用于抵押的。因为此时房屋的产权清晰,抵押人对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符合抵押财产的条件。 然而,如果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其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无法明确抵押人是否有完整的处分权,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不会接受这类房屋作为抵押物。另外,即使取得了房产证,但当地政策法规禁止该类安置房抵押的,也不能进行抵押。 所以,你要确定你家的拆迁安置房是否能抵押,首先要查看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然后了解当地是否有相关禁止抵押的政策法规。如果都没问题,就可以和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抵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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