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付发票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吗

在做生意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说要不要开发票这事儿。现在交易完成了,我想要对方给我开发票,可对方却不给开。我就想知道,从合同法角度讲,对方有没有义务给我开发票呢?我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合同义务
  • #发票交付
  • #税法义务
  • #诚实信用
  • #合同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付发票属于合同法上的义务。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9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发票通常应属于这里所说的“有关单证”范围。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交付发票相关事宜,那么交付发票就是合同约定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即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交付发票也可能构成合同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虽然没有在合同里明确写出来,但为了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以及维护交易公平合理等,当事人也需要履行的义务。 从税法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表明开具发票是一种法定义务。虽然这是税法规定,但也能从侧面说明在经济交易中,交付发票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必要性,从而在合同关系中也构成相应义务。 比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即使合同没有约定,法院也可能认定承包方有向发包方开具发票的义务。相关概念:(附随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实现合同目的等的义务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