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约定不开票是否无效?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提出合同里要写清楚不开票,我有点犹豫。我不太懂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效,担心后续会有问题。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合同里约定不开票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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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约定不开票一般是无效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开具发票是一种法定义务。 在合同中约定“不开发票”,这种约定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开具发票、以不含税价交易还隐含了偷漏税等税务风险,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这样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遇到合同中约定不开票的情况,即便有这样的约定,收款方也不能因此免除开票的责任。若收款方不开发票,付款方有权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 相关概念: 发票:在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用于会计核算、税务检查等 。 法律强制性规定:由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遵守,不能通过当事人约定排除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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