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归司法局管还是归公安局管呢?
我有点搞不清楚看守所的管理归属,不知道它到底是由司法局来管理,还是归公安局管。平时也没太关注这方面的信息,想了解一下准确的情况,有没有懂行的人给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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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看守所是归公安机关管理的,并非由司法局管理。 简单来说,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它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看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看守所的管理归属。 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而看守所作为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有助于保障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需要与看守所密切配合,比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而司法局主要负责司法行政工作,比如管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事务,与看守所的职能和管理并不直接相关。所以,从职能分工和法律规定来看,看守所归公安局管理是合理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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