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就是工伤鉴定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有人让我去做伤残鉴定,有人又说要做工伤鉴定,我就搞不明白了,这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一回事吗?我想了解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该做哪个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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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并不是一回事,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从定义和适用范围来看。伤残鉴定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是对因各种原因(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进行的评定,目的是确定伤残等级,以便在民事赔偿等方面提供依据。而工伤鉴定则是专门针对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主要用于工伤赔偿等相关事宜。 其次,两者所依据的鉴定标准不同。伤残鉴定一般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个标准适用于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而工伤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是专门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制定的,更侧重于考虑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 再者,鉴定机构也不一样。伤残鉴定通常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或者通过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委托。工伤鉴定则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最后,在法律依据方面。伤残鉴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用于解决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工伤鉴定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综上所述,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在定义、适用范围、鉴定标准、鉴定机构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区别,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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