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我被公司辞退,拿到了一笔辞退补偿金。现在在处理一些财务和税务相关的事情,不确定这笔辞退补偿金要不要算进工资总额里。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辞退补偿金到底算不算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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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辞退补偿金是否计入工资总额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资总额和辞退补偿金的概念。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而辞退补偿金,它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目的在于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这一情况进行一定的经济弥补,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性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情形。这里的经济补偿就是我们所说的辞退补偿金。 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性质来看,辞退补偿金并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等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辞退补偿金可以看作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时的一种保障,更类似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所以不应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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