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写情况说明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离婚得写情况说明。但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必要的。我就想安安静静把婚离了,不想搞太复杂。所以想问下,离婚到底要不要写情况说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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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离婚程序中,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离婚一定要写情况说明。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先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的是离婚协议,而非情况说明。在实际办理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要求填写一些表格,这些表格中会涵盖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这些表格填写后会存档,从某种程度上可能类似情况说明,但并没有额外要求必须写一份专门的情况说明。 再看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虽然起诉状中会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情况,但这也不是所谓的“情况说明”。不过,在某些特殊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关于夫妻关系、财产状况等方面的详细说明,这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并非普遍要求。所以,总体来说,离婚不一定要写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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