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对方说要告我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我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立案。我想了解一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立案呢?
展开 view-more
  • #毁坏财物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这一标准,就是说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经过评估价值达到五千元及以上,就可能会被立案。比如把别人一辆价值六千元的电动车故意砸坏,这种情况就满足该立案条件。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强调的是毁坏行为的次数。只要是故意进行的毁坏行为,累计达到三次,不管每次毁坏财物的价值多少,都可能会被立案。例如先后三次故意毁坏他人的花盆。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突出的是人数和行为的公然性。纠集三人以上共同去故意毁坏财物,并且是在公开场合进行的,也符合立案标准。比如几个人一起在商场公然毁坏店铺的商品。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像毁坏重要物品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经营等。总之,判断是否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