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来离婚谁吃亏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正在考虑要不要提出离婚,但听人说谁先提离婚谁吃亏,我有点拿不准主意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是不是真的谁提出来离婚谁就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吃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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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谁提出来离婚谁吃亏”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这是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不会因为谁先提出离婚就受到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判决依据主要是财产的具体情况、子女抚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而不是谁先提出离婚。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的是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不是谁先提出的离婚。 所以,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并不会影响法律对离婚案件的公正处理。夫妻双方应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来决定是否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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