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离婚是否有效,有哪些规定?

我和另一半办了离婚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还住在一起。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的离婚还有没有效,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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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之前办理的离婚依然是有效的。在法律层面,离婚的有效性是依据法定程序来判定的。 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旦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且判决生效,婚姻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所以,只要是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完成了离婚手续,不管离婚后双方是否还住在一起,都不影响离婚的效力。双方在法律上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住在一起可能在生活上表现得和婚姻关系存续时类似,但这并不改变他们已经离婚的法律事实。如果之后双方想恢复婚姻关系,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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