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碰了走了两分钟又回来算不算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碰了,当时有点慌就开车走了,大概两分钟后我冷静下来又回来了,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
展开


在判断开车把人碰了走了两分钟又回来是否算逃逸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通俗来讲,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在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您当时离开现场是因为惊慌失措,并非是主观上想要逃避法律责任,并且很快就返回现场积极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不被认定为逃逸。因为逃逸强调的是逃避责任的故意,如果您回来表明您没有持续逃避责任的想法。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您离开的那两分钟是为了逃避后续可能面临的赔偿、法律处罚等责任,即使后来又返回,也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例如,有证人证明您当时说要逃跑,或者您在离开期间有销毁证据等行为。所以,是否认定为逃逸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最终的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