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别了行人但行人没摔倒,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别了一下行人,不过行人没摔倒也没受伤,当时我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我特别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啊?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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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开车别了行人但行人没摔倒是否算逃逸,需要先明白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交通事故,通常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如果开车别行人这一行为并没有导致行人摔倒、受伤,也没有造成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等实际损失,从严格意义上讲,可能不构成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司机开车离开了现场,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别车行为本身违反了交通规则,比如违反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等,虽然不构成逃逸,但司机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交通违法责任。比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 所以,具体是否算逃逸,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以及司机离开现场的主观意图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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