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走了又回来还算逃逸吗?
我开车和别人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车走了。但没开多远我就冷静下来,想着还是得回去处理,就又开车回到了事故现场。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啊?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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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发生事故走了又回来是否算逃逸,关键得看离开现场的主观意图。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如果离开现场时,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比如害怕承担赔偿责任、害怕被查出酒驾等,即便之后又返回,一般也会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判断是否逃逸主要看离开那刻的主观心态,一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离开现场,就已构成逃逸的要件。返回现场的行为可能会在量刑或者处理时作为从轻情节考虑,但不影响逃逸的定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不过,如果离开现场是有合理原因,比如是为了及时去寻求救援、到附近报警等,并且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那就不能认定为逃逸。例如因现场无通讯信号,去附近有信号的地方报警,之后又马上返回现场,这种情况就不应认定为逃逸。所以,发生事故走了又回来是否算逃逸,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离开现场时的主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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