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又回来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我开车和别人车蹭了下,当时害怕就直接走了,可后来想想这样不对,又回到了事故现场。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肇事逃逸后又回来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我,会不会特别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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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又回来的情况,在法律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肇事逃逸,它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使之后又回到现场,也不能改变之前逃逸行为的性质。 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仍然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为回来而免除这一责任。 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即使返回现场,也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回来这一行为可能在量刑时作为一个从轻情节考虑,但总体上仍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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