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公司说有三个月试用期,这期间先不签合同,等转正了再签。我有点担心,试用期难道不用签劳动合同吗?不签的话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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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因。 首先,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阶段,自然也需要签订合同。 其次,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存在风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能会面临工资待遇不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不清楚、权益受损难以维权等问题。比如,用人单位可能随意降低工资、增加工作强度等。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缺乏书面合同作为证据,劳动者可能难以证明自己的权益主张。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因此,无论是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还是从用人单位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试用期都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情况时,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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