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需要有证据吗?
我遇到一个事儿,相关部门说要对我采取留置措施。我就想搞清楚,他们采取留置措施需不需要有一定的证据呢?还是说不用证据就能随便留置人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清楚。
展开


留置是指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监察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在我国,采取留置措施是需要有证据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这意味着,监察机关不能随意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首先,得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这就好比盖房子,证据就是地基,没有这个地基,留置措施是不能随意启动的。其次,还需要满足上述规定中的几种情形之一。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所以,有证据是采取留置措施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它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法律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