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未注销是否会被罚款?


营业执照未注销是否会被罚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也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中包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虽然这些条文主要强调了应当进行注销登记,但并没有直接规定未注销就一定会罚款。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营业执照未注销,且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没有按时进行年报公示等相关操作,是可能面临罚款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若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也可能面临处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其中就包括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若不配合相关注销程序,可能会面临相应的罚款等处罚。所以,营业执照未注销本身不一定会直接罚款,但与之相关的不规范行为可能会导致罚款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