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广告会存在字体侵权吗?


做广告是否存在字体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字体侵权的概念,字体侵权简单来说,就是在未经字体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受著作权保护的字体,并且这种使用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合理范围,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字体的著作权。字体设计是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特征,因此受到法律保护。当字体达到一定的独创性高度,就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对于做广告来说,如果使用的是免费可商用的字体,那么一般不会构成侵权。比如系统自带的一些常见字体,通常是经过授权可以广泛使用的。然而,如果使用了有版权保护且需要付费授权的字体,而没有获得相应的许可,那就可能构成侵权。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广告字体侵权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使用的字体是否具有著作权。如果该字体已经获得了著作权登记,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具有独创性,那么它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次,要看广告使用字体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广告中,如果使用字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商业盈利,而不是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一旦被认定广告字体侵权,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