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四人殴打两人是否属于聚众殴打?

我和朋友两人出门,结果遇到四个人上来就动手打我们。我想知道,这种四个人打我们两个人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是聚众殴打啊?我不太清楚聚众殴打的界定标准,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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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众殴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聚众殴打,从法律角度通俗来讲,通常涉及到多人聚集起来实施暴力行为攻击他人。在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概念中,“聚众”一般是指为了实施某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聚集三人以上。这里的“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也包括积极参加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虽然法条中未明确“结伙”的具体人数,但结合实践和通常理解,三人及以上共同实施殴打行为可视为“结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聚众斗殴罪的,依据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聚众”也是三人以上。 回到四人殴打两人的情况,从人数上看,已经达到了一般意义上“聚众”的标准,但要认定为聚众殴打行为,还需要看具体情形。比如这四人是否是为了共同的故意而聚集在一起实施殴打行为。如果四人是临时起意一起殴打两人,并且有共同的攻击故意,那么可以认定为聚众殴打。但如果这四人之间并没有事先的意思联络,只是各自独立的攻击行为,可能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聚众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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