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有罪吗?什么是以盈利为目的?
我朋友叫我一起打牌,说可以小来一点,我有点担心这算赌博。我不太清楚赌博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还有以盈利为目的到底是啥意思。如果参与了这种所谓的小来一点的打牌,会不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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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赌博是否有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我国,单纯的娱乐性质的赌博活动一般不认定为犯罪。但如果涉及到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聚众赌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等情形。 “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 而“以营利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赌博活动获取钱财等利益。它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比如开设赌场,通过抽头渔利来赚钱;或者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收取好处费等。在法律实践中,判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仅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获利的想法,还要结合客观行为来综合认定。比如,如果只是亲朋好友之间偶尔聚在一起打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更多是为了娱乐,一般就不会被认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但如果经常组织不特定人员赌博,并且从中获取经济利益,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所以,判断赌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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