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欠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务和婚姻相关的事情,发现伴侣好像因为赌博欠了不少钱。心里很慌,想知道这种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己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希望能得到准确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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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钱,或者一方欠的钱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像给家里买生活用品、孩子上学交学费等情况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赌债是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所以,从法律角度讲,这种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要在实际中确定某笔债务是赌债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表明这笔钱确实是用于赌博。这样在涉及债务纠纷时,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务追认:是指夫妻一方在债务发生后,明确表示认可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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