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欠下的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正在办理离婚,我老公在婚姻期间欠下了赌债。我不清楚这笔赌债是不是要算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我需不需要一起偿还,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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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离婚时欠下的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为了买房向银行贷款,或者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用于家庭经营等,这些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对于赌债,它具有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赌债明显不属于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并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离婚时欠下的赌债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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