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领导送一万块钱算行贿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给领导送了一万块钱,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行贿。我也不清楚行贿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所以想问问大家,给领导送一万块钱到底算不算行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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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就好比咱们去办事,本来按照正常流程走就可以,可有些人却想通过给官员塞钱来让事情办得更顺利,甚至不该办的事也给办了,这种行为就是行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给领导送了一万块钱,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不存在上述几种特定情形,通常不构成行贿罪。但要是送这一万块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符合上述特定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不构成行贿罪,给领导送钱这种行为也是违反廉洁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可能会面临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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