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领取是否一定要写放弃书?
我家最近有套不动产要领取,家里人说去领的时候得写放弃书,可我不太明白为啥要写。我就想知道,领取不动产是不是必须得写这个放弃书呀?不写行不行呢?
展开


在不动产领取过程中,并不一定需要写放弃书。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 首先,放弃书通常是指放弃不动产相关权益的声明。比如,在法定继承或者共同共有等情况下,部分共有人或继承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放弃自己对不动产的部分或全部权益,这时就可能需要签署放弃书。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这意味着,是否放弃不动产权益是当事人的自主权利,他人不能强迫。所以,如果不存在需要放弃权益的情形,比如是个人单独所有的不动产,那么在领取时自然不需要写放弃书。 在继承关系中,如果所有继承人都对该不动产的分配没有异议,并且都依法享有权益,那么在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也不需要部分继承人写放弃书。只有当部分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将权益让渡给其他继承人时,才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比如夫妻共有不动产,若双方都希望继续共同拥有该不动产权益,在领取相关证件时同样无需写放弃书。除非一方自愿放弃自己的共有份额,才会涉及到签署放弃声明的问题。 综上所述,不动产领取不是一定要写放弃书的,具体要根据不动产的权属情况以及相关当事人的意愿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