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有义务赡养爷爷吗
我现在面临一个情况,爷爷年纪大了,生活上有些困难。我的父亲还在世,但是因为生病失去了工作能力,没办法好好照顾爷爷。我自己已经工作,有一定收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从法律层面来说,有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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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赡养爷爷的义务,但在特定情形下是有义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如果爷爷的子女(也就是你的父亲这一辈)都不在了,或者他们没有能力去赡养爷爷,而你自己有能力负担得起,这种时候你就需要承担起赡养爷爷的责任。 这里所说的“有负担能力”,通常是指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经济上有一定的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之外,还有余力去照顾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生活,比如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等。 回到你的情况,因为你的父亲生病失去工作能力,属于无力赡养爷爷的情况,而你有一定收入即有负担能力,那么从法律角度,你是有义务赡养爷爷的。 相关概念: 负担能力:指个人在经济、精力等方面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通俗讲就是自己生活没问题的同时,还有能力去帮助别人。 子女无力赡养:是指子女因为疾病、残疾、失业等原因,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精力去照顾父母的生活,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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