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被侮辱后打伤对方算故意伤害吗?
我女朋友被人侮辱了,我一时冲动就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对方说要告我故意伤害,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故意伤害。我是因为对方侮辱我女朋友才动手的,这能有什么不同吗?我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的法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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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别人身体造成伤害,还去这么做了。 判断打伤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关键在于主观故意和伤害结果这两个方面。从主观故意来看,如果你在打伤对方的时候,心里就是想着要让对方身体受到伤害,那就满足了故意伤害主观方面的条件。就你这件事而言,你因为女朋友被侮辱而冲动动手,在动手时应该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到对方身体,所以可能存在主观故意。 从伤害结果来说,要根据对方受伤的程度来判断。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害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经过专业鉴定,对方只是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是对方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对方侮辱你女朋友在先,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情节可能会在量刑时被考虑进去,但不会影响故意伤害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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