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让补交去年的费用合理吗?
我去年在医院看病,当时已经按照 医院要求交了费用。可最近医院突然通知我要补交去年看病的费用。我很纳闷,当时都结算好了,怎么现在又让补交。我想知道医院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合理吗,我有没有义务补交这笔费用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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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让患者补交去年的费用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服务合同的概念。当患者到医院看病时,就和医院形成了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里,医院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合理、准确的医疗服务,同时要明确告知患者各项费用的情况;患者则需要按照医院的合理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医疗服务合同通常是以口头或者行为的方式订立的。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收费错误,比如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少收了费用,理论上医院是有权利要求患者补交的。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店买东西,售货员少算了钱,商店后面发现了,是可以让我们补差价的。
然而,医院也有责任确保收费的准确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如果医院自身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及时更新收费系统、计费失误等,导致患者当时没有足额缴费,那么医院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全部推给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应该积极主动地和患者沟通,说明收费错误的原因,取得患者的理解。
另外,如果医院在事后很长时间才发现费用问题并要求患者补交,这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不便和困扰。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医院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对患者 的影响。如果患者对补交费用存在异议,医院有义务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计算依据,证明补交费用的合理性。
如果患者认为医院的要求不合理,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患者还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医院让患者补交费用需要有合理的依据和正当的理由,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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