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婚前自己买了套房,现在结婚了,打算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我想知道加名之后,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以后涉及财产分割,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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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里,一起拥有的财产。在这段期间,夫妻得到的财产,除了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表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前一方的房产本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作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而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通常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完成房产登记变更后,这种赠与行为就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就获得了该房产相应权益,房子也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及离婚需要分割财产,一般会把加名后的房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等,然后适当调整分割比例。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对加名后房产的归属和份额等问题进行特别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不动产登记:确定房产等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一种法定登记行为。 赠与: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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