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前加名字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我朋友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前就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现在他们结婚了,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有些疑惑,不知道婚后这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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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前加名字婚后算共同财产。 从法律概念来讲,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通常以产权登记为准。当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这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加名字的这一方将房产的部分所有权或者说一定份额自愿赠送给了另一方。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前添加上配偶姓名,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单方面的自愿赠予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并且由于这样的行为已经产生变更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所以这也就标志着这套房产已经成为两位当事人共享的共有财产。 在实际情况中,无论这套房产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并开始进行还款,只要两位当事人在婚后共同参与了还贷环节,那么他们就有权共享房产的增值部分以及婚后贷款实际偿还的部分。例如,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前加了另一方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房产的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房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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