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政府是单方决定的吗?
我家这边房子要被征收了,政府直接说按他们定的补偿方式来,也没跟我们商量。我就想知道,政府能单方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吗?我有没有权利参与选择补偿方式呢?
展开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并不能单方决定补偿方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的概念。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被政府征收时,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的具体形式,常见的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就是直接给被征收人一笔钱,让其可以自行去购买合适的房屋;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给被征收人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征收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这一条例清晰地表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上是有选择权的,并非由政府单方决定。政府的职责是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可供选择的补偿方式,并保障被征收人能够自由地行使选择权。如果政府单方面决定补偿方式,而不给予被征收人选择的权利,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政府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提供选择;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总之,在房屋征收补偿方式的选择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