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处罚记录该如何清除?


环保行政处罚记录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清除的。 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会进行保存。这些记录并非对任何人都开放,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过有权机关审批后,才会对外提供,普通单位或个人无法查询。 不过,记录会根据不同的处罚情况,在规定的年限内自动消除。一般来说,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存档3年;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存档5年;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当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让处罚记录被处理:一是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主动撤回该处罚决定;二是申请行政复议,若理由充分并赢得复议程序,可取消该处罚;三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胜诉后,凭借判决可取消处罚;四是消除不良影响,作出保证书,与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协商,也有可能取消处罚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虽未明确提及处罚记录消除,但规定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档案开放的时间等,也侧面反映了处罚记录的保存情况 。 总之,环保行政处罚记录不是想清除就能清除的,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 相关概念: 简易程序:是指针对一些情节简单、事实清楚、处罚较轻的案件所适用的处罚程序,能快速处理案件。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步骤相对复杂。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