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我结婚后,单位一直在给我交住房公积金。现在和伴侣关系不太好,考虑到可能会离婚,就想了解下我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会不会被当作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共有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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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我们先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特别约定,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住房公积金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涉及离婚等需要分割财产的情况,这部分住房公积金是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然而,如果是在结婚前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那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部分公积金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其积累与婚姻关系无关,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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