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免征?
我在单位工作,每个月工资里都会扣除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在税收方面是怎样规定的,想知道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免征的,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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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在一定情况下是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并非完全绝对意义上的“免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里的扣除其实就是一种税收优惠,相当于这部分住房公积金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说,您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不超过5000×12% = 600元的范围内,单位和您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不过,如果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就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比如您的月平均工资还是5000元,单位按照15%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5000×15% = 750元,那么超过12%比例的那部分,即750 - 600 = 150元,就要计入您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住房公积金存储利息也是有税收优惠的。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您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所产生的利息,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总之,住房公积金在符合规定的缴存比例和支取等情况下,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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